今日立春!为啥早上要先咬口萝卜?******
文/朱琪
2月4日,农历正月十四,立春。
立春,是二十四节气之首。立者,始也。穿越漫长的苦寒,终于迎来了春天。
立春,是扑面而来的温暖,从此雪消风自软,梅花合让柳条新。
立春,是色彩斑斓的精彩,等闲识得春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立春更是勃勃的生机,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带着对春日的盼望与期待,崭新的一年就此开始了。
立春有哪些传统习俗?
“咬春”:也就是在早上起来先啃一口鲜脆的萝卜。明《酌中志》说:“立春之时,无贵贱嚼萝卜,曰咬春。”“咬春”取的是古人“咬得草根断,则百事可做”之意,代表一种吃得了苦、扛得住风雨的韧劲。
“卷春”:很多地方会在立春这天吃春饼和春卷,春卷有各种不同的做法,豆芽菜馅、豆沙馅,甜口咸口各有不同。薄薄的两张小饼卷着盎然的春意,一口咬下去,讨个好彩头。
“迎春”:迎春也是立春时节的一项传统习俗。按旧俗,立春前一日,由两名艺人顶冠饰带沿街高喊“春来了”,就是传统的“报春”。现在人们大多会一起出门踏青游玩,迎接春天的到来。
“鞭春”:又称为“打春牛”。所谓的春牛是用桑木做骨架,用土塑成的牛。立春前一日,人们会用彩鞭鞭打,男女老少牵“牛”扶“犁”,唱栽秧歌,祈求丰年。
立春了,如何养生?
关于养生,立春要注意护肝,多吃时令果蔬,补充“青色”的食物。
《养生论》中说,“春三月,每朝梳头一二百下”,立春开始每天坚持梳头也有很好的疏通气血作用。
立春之后一段时间往往冷暖不定,大家也要当心“倒春寒”侵扰,预防春季多发的呼吸道感染。
春日在即,希望不泯,往日已矣,来日可期。祝大家立春快乐,珍惜春光!
玩梗营销勿碰法律边界******
玩梗营销勿碰法律边界
黄 骥 何俊强
春节假期前夕,某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有咖啡店的商品包装上贴有“莲花清温咖啡”标签,执法人员责令该店停止使用该标签并对其立案调查。这是继此前某微商因销售“连花清温茶”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之后,又一起因玩梗营销引发的案件。
近来,针对涉疫药品的玩梗营销不时出现。“莲花清温咖啡”“连花清瘟精酿”“布洛芬凉茶”等玩梗商品,曾多次引发关注。总体上看,监管部门的执法行动及时制止了不当行为,妥善维护了市场秩序,也对涉疫玩梗营销敲响了警钟。
或许有人觉得,“玩梗”只图一乐,无伤大雅,“段子”不会成为“案子”。其实不然。上述玩梗营销,涉及疫情防控救治的常用、紧俏药品,主要情形是将药品名称用在食品、保健品的包装上。许多消费者是在应急情况下搜寻、选购这些药品的。当消费者看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标记时,通常没有足够的耐心与时间去仔细考察、辨别具体情况,很容易认为这些“玩梗商品”包含特定药物成分,具有类似疗效功能。但实际上,大多数“玩梗商品”与上述药品没有任何关联。
许多玩梗营销在擅自使用知名药品名称的同时,还使用了与该药品高度近似的包装设计,甚至标上“同款配方”“防治新冠”之类的宣传用语,这进一步增加了迷惑性和欺骗性。这种行为与其说是幽默,不如说是打擦边球,很可能导致消费者做出错误的决策,损失金钱且延误治疗。
此外,某些被玩梗的药品名称是医药企业的注册商标和知名品牌,玩梗营销容易侵犯医药企业的商标权益,损害其商业信誉和品牌形象。也有个别玩梗营销真的在食品中违规添加药品,这种行为违反医药产品监管方面的法律规范,严重情况下,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疫情防控救治关系到人民健康与社会安定。不论是“挂羊头卖狗肉”,还是真把药品当食材,对涉疫药品玩梗营销,都可能成为医药资源顺畅流通、合理配置、规范使用的掣肘因素,干扰防疫大局。玩梗营销还可能违反多方面法律规范,在消费者权益、竞争秩序、营商环境、公共健康等多个层面造成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创意不能任意,蹭热度也得适度。严格规制涉疫玩梗营销,确保其遵循法度,既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应有之义,也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守护人民生命健康的必行之举。
要更加全面、长效地规制和防范相关违法行为,除了罚款、责令停止生产销售等常规执法手段外,还可以考虑运用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信用惩戒、行业公约等多种法治举措,实现综合惩戒、联动治理。
不少玩梗商品是通过网络推广、销售的,有必要进一步优化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的管理权责,引导其加强涉疫营销信息的监测审查,以及时、能动、高效的方式屏蔽移除违法产品及其宣传内容。
严惩违法的同时,也有必要为经营者提供更清晰的合规指引。通过发布典型案例、预警信息、出台指导意见等,帮助经营者明确良性创意与不当营销的分界线,不失为降低经营者合规成本,兼顾社会秩序与商业创新的可行之策。(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