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古村落的“狂欢节”:闹社火、展非遗、迎元宵******
(新春走基层)千年古村落的“狂欢节”:闹社火、展非遗、迎元宵
中新网运城2月3日电 题:千年古村落的“狂欢节”:闹社火、展非遗、迎元宵
作者 杨佩佩
舞龙灯、踩高跷、扭秧歌、跑竹马、二鬼摔跤……临近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千年古村落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泉掌村热闹非凡,一场场社火展演吸引十里八村的民众前来观看,当地上演着“乡村狂欢”。
据记载,泉掌村至今已有2700余年历史。其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拥有泉掌关帝庙、泉掌遗址、晋灵公遗址等文物古迹。同时,这里保留村落的历史格局与传统风貌,2016年入选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一场舞龙表演在欢呼喝彩声中掀起高潮。 武俊杰 摄连日来,泉掌村锣鼓喧天,人潮涌动,展演的队伍填满街巷,再现明人张岱《陶庵梦忆》中记述的“席无不人,人无不歌唱鼓吹”景象。
展演现场,随着乐器声响起,30余名表演者骑着“高头大马”,上半身表演骑马者的姿态表情,下半身模仿马的动作,不时变换队形,驰骋跳跃,仿佛置身于古战场。这是风行于山西的传统民俗活动“跑竹马”,也是每年春节闹社火必不可少的活动。
千年古村落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泉掌村热闹非凡。 武俊杰 摄跑竹马是自娱自乐型的传统民间舞蹈,相传始于宋代,内容取材于女真族(金兀术)跨马游春的故事,已有1000年的历史。
这些表演者都是当地村民,韩红玉便是其中一名,自幼喜欢歌舞的她对跑竹马很感兴趣。“音乐一响,我就觉得特别带劲,很喜欢那种放马驰骋的潇洒。”为了演好“头马”这个角色,韩红玉经常看电视上的骑马表演,还现场观察马跑起来的动作。
其间,孙志杰带来的中国传统社火表演“二鬼摔跤”引得在场民众阵阵掌声。二鬼摔跤又称二娃摔跤、二喜摔跤,是一人背驮二鬼(傀儡道具)进行表演的汉族民间舞蹈形式。
泉掌村锣鼓喧天,人潮涌动,展演的队伍填满街巷。 武俊杰 摄现场可见孙志杰在道具围子的隐藏下,以双臂双腿模拟二人摔跤动作,通过抡、转、滚、翻、摔、扫、踢等套路进行表演,动作逼真,极具动感。
“我平时在西安工作,今年回家过年碰上村里闹社火,就表演了这个节目。”孙志杰说,2019年,表演“二鬼摔跤”的邻居年事已高,便将技巧教授给他。学了两天,加之自己揣摩,同年就在村里进行第一次表演。今年是他第二次表演“二鬼摔跤”,没想到这么受欢迎。
风行于山西的传统民俗活动“跑竹马”。 武俊杰 摄伴随着锣鼓声,约18米的“长龙”在村民的挥舞下,时而腾空、时而俯冲、时而盘旋……一场舞龙表演在欢呼喝彩声中掀起高潮。泉掌村舞龙队负责人许虎子介绍,这条“龙”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百余年来,村里的几代人共舞一条“龙”,他们对其很有感情。
“村里闹社火必有舞龙,我们从小就爱看舞龙,十几岁便跟着老一辈学习,就这样一代代传承。”许虎子说,现在村里的年轻人也能自发成立舞龙队,他们都热爱传统文化,愿意表演。(完)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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